《永信证券
古文观止》第九卷第一篇《驳复仇议》作者是大名鼎鼎的
柳宗元
:
江雪
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;
孤舟蓑笠翁,独钓寒江雪。
柳宗元作此文是为反驳另一篇文章《复仇议状》。它的作者是鼎鼎大名的
陈子昂
:
登幽州台歌
前不见古人,后不见来者;
念天地之悠悠,独怆然而涕下。
展开剩余80%是什么样的事情让两位大文人时隔百年仍然要互掐呢?
原来,在武则天时期,发生过一起震惊天下的血案,御史
赵师韫
外出视察时永信证券,被一个名叫
徐元庆
的政府招待所(驿站)服务员刺杀了。朝廷高层的官员遇刺,自然是一件爆炸性新闻,引得朝野关注、街谈巷议。
那么,徐元庆为什么要刺杀赵师韫呢?原来,徐元庆的父亲
徐爽
,当年犯了法,被时任副县级干部(县尉)的赵师韫抓捕入狱,徇私枉法杀害。父亲被冤杀后,徐元庆改名换姓,忍辱负重,伺机报仇。几经辗转后到了驿站工作。终于等到了已经身为御史的赵师韫,找准时机手刃仇人之后,徐元庆报官自首。
徐元庆潜入驿站做报仇的准备,他选择的下邽城,是西都长安与东都洛阳之间的必经之地,交通枢纽。公文传递,政务上报都必须经过此地,而已经升为御史的赵师韫一定会来这个驿站住宿,因此徐元庆选择在此以静制动。
御史位高权重,手刃赵师韫,不但大仇得报,还可以向皇帝挑明自己是因奸人当道申冤无门,才以私力报仇,昭示世人官府的腐败。杀人后,徐元庆立刻到官府自首,大义凛然。
案件事实清楚,在如何处置徐元庆的问题上,朝中官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。最后案件呈到了
武则天
御前,武则天本想遵循先例,贯彻儒家“父之仇弗与之共戴天”的信条赦免徐元庆,同时博得仁义之名。
然而,左拾遗
陈子昂
力排众议,写下了名文《
复仇议状
》。这篇文章的核心是:徐元庆犯罪事实清楚,按律必须处死,否则会破坏法律的权威。与此同时,徐元庆想方设法为父报仇,孝心可嘉,朝廷在处死徐元庆之后,可以对他的孝行进行表彰,也就是主张“
诛而后旌
”。
最终,朝廷采纳了陈子昂的意见判决该案。事后,陈子昂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,将《复仇议状》编写成判例,“永为国典”。
多年之后,
柳宗元
重提此案,作《
驳复仇议
》批判陈子昂,认为“
既诛且旌
”乃“
渎刑坏礼
”,应遵循圣人之制,“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”。赏和罚、褒和贬应该是统一的。他指出如果是官吏依仗权势,挟私怨违法杀人,而又没有得到惩处,受害者的子弟在呼号无告、含冤负屈时,可以复仇,而不应受到诛戮。
由此引发了大唐王朝司法的新一轮讨论!
有感于斯,哪天遇到学法律的童鞋准备问问,现代司法对这件事的解释所基于的理论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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